为提高周易队伍的整体形象,充分发挥会员活动日的易学学术交流与展示平台的作用,实现我会理数并用的人才战略,加强对会员活动日的管理,依据《吉林市易学文化研究会会员管理细则》(暂行)的相关要求,特对会员活动日演讲人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对演讲人的政治思想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拥护本会章程,思想进步、与时偕行,学风端正、德易双修。
第二条 对演讲人的学术水平要求
在学习研究、实践应用易学的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新观点、新方法、新体会都可以进行交流,不分理用,不分门类。
第三条 对演讲人的具体行为要求
(一) 会员活动日的舞台备受会员和易学爱好者的喜爱,报名踊跃,研究会秘书处将有计划地安排演讲内容,顾全理用和数术门类,并使更多的人登上讲台。故要求演讲人提前与秘书处预约,并理解秘书处的安排;
(二) 演讲人必须备课,形成详细的电子版或文字稿的演讲提纲,提前一星期交与秘书处审核。经审核后的演讲提纲作为演讲内容,在演讲时不得随意更改,秘书处备份监督;
(三) 重视礼仪,语言文明,不带脏字,不哗众取宠,衣冠整洁,举止端正,不穿奇装异服(宗教信仰者除外);
(四) 演讲材料和演讲过程中不要涉猎当代国家政治、国家及各级党政领导人、军队建设、宏观经济等与社会稳定和发展休戚相关的内容;
(五) 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态度学习、研究、发展和应用易学,不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违背,不渲染封建迷信;
(六) 要有“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谦逊和包容胸怀,不说大话,不讲空话,不过分炫耀自己,更不能诋毁他人,不对学员进行错误的学习效果与方法引导。在演讲中不要评论国内外(包括吉林市本地)任何易学组织和易界同仁(包括本会会员和易学爱好者);
(七) 必须明确会员活动日是研究会为广大会员和易学爱好者搭建的学术交流平台和为社会挖掘培养易学人才的摇篮,更是演讲人展示易学研究成果和交流学习体会的舞台,是有组织有管理的行为。不允许演讲人将此类演讲变成直接的或潜在的经营行为,更不允许演讲人台上台下把此当成“招兵买马”的“市场”,此条规定不因演讲的结束而终止,具备教授及演讲综合条件的,研究会会在各种机会适时予以安排。
(八) 演讲人不得在会员活动日宣售任何书籍、音像制品、周易产品等,如有推广需求,须提前一周向研究会秘书处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由秘书处组织统一办理。
第四条 违规处理
演讲人出现违背第三条第二、三、四、五、六款现象,秘书处及各位会长有权视情况现场予以制止,活动日后予以详细指正,希望相关人员予以理解。
演讲人出现违背第三条第七、八款现象,秘书处及各位会长有权现场予以制止,会员活动日及我会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讲座等,对相关人员不再予以安排
吉林市易学文化研究会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