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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易学文化研究会关于会员职务晋升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实现吉林市易学研究会工作的规范化,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其核心凝聚力,打造强有力的易学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通则

   无论哪一级职务的晋升都要基本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政府各项法规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德易双修,讲求社会公德和行业操守。

   3.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同人”意识,维护本会的团结和荣誉。

   4.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谦和品格,要有大局观念和“统领”思维,在会员中享有威信。

   5.注重易学学习,与时俱进,兼容并蓄,取长补短,永不自满。

第二条  目的

   研究会是全体会员的,研究会的好坏和全体爱好易学的会员休戚相关。

会内职务是对会员易学程度的认可;是对会员参与、组织研究会活动的鼓励;是对会员维护研究会团结、热爱组织的肯定;更是对会员与研究会共同发展、荣辱与共的激励。

第三条  职级

  1.实职:

  本研究会除法定代表人会长外,还设有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四个职级。

  2.名誉及荣誉职务:

   研究会的名誉职务包括:名誉会长和顾问。

   荣誉职务包括:荣誉会员及荣誉理事。

第四条  职务晋升及认定条件与程序

一、实职

1.理事

    本会理事一般要具备一年以上的会员资格,具备一项以上易学专长和参与各项工作决策的能力,经常参加会员活动,保持与本会的联系,提供易学活动信息。

理事由秘书处提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2.副秘书长

    本会副秘书长要具备一年以上的会员资格,要具备一定的易学专长,或广博的易学知识面,或热爱研究会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对研究会有特殊贡献。

副秘书长除具备参与各项工作决策能力外,还要具备组织执行落实本会工作计划的能力和协调能力。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向心力,及质量意识。

副秘书长在理事中产生,由秘书长提名,会长聘任。

3.秘书长

    热衷易学事业,认同研究会理念,能维护研究会大局,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易学标兵,可以成为我会秘书长。

秘书长在理事中产生。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选举通过,会长聘任。

4.副会长

    根据全局工作需要,热衷研究会事业、维护研究会大局的易学标兵,或在某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并对研究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成为我会副会长及秘书长。

副会长在理事中产生。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选举通过。

二、名誉及荣誉职务:

1.名誉职务:

     由对我会关注并给与支持的、在社会享有较高认知度的政界、文教界、企业界、易学界人士担任。

     由理事会成员推荐,会长聘任。

2.荣誉职务:

    热衷我会活动的外省市易学人员,根据其易学程度可担任荣誉会员或荣誉理事。

    热爱易学文化,对研究会有突出贡献的我市企业界人士可担任我会荣誉理事。

    由理事会成员推荐,会长聘任。

第五条  免职

    本会理事以上职务,每年进行一次局部调整,每五年进行一次换届。

会员每年不进行年检视为自动退会,所任职务自动解除。对严重违反政府法规和本会各种规定者,及经常不参加本会活动,不热爱本会工作的人员,由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会议通过,可免去其相关职务。

个人有权提出辞职。

第六条  考核

    1.研究会秘书处是研究会活动的考核机构。

    2.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对研究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关注、建议情况,为研究会的各种形式的付出情况,以不同方式对研究会的积极宣传情况,对易学的研究程度等,都纳入晋升的考核范围。

第七条  本规定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吉林市易学文化研究会

                                         201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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